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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我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6:30               阅读次数:

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及相关本科毕业生: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及学校2023年下半年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网教、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要求如下:

一、网上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20日9:00—10月23日12:00

特别说明:截至10月23日仍不完全具备学位申请全部条件的,或逾期提交学位申请资料的,本次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二、申请条件

我校高等教育网教、成教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即:2021年12月后毕业);

(二)本科毕业生所学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三)参加以下外语水平考试之一,且成绩合格。

1. 取得本科学籍后,申请学位前,参加学生所属办学单位(含:学习中心、教学点)所在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2. 取得本科学籍后,申请学位前,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等级笔试成绩合格;

3. 参加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成绩85分及以上(限网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4. 取得本科学籍后,申请学位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英语(二)》成绩65分及以上;

5. 取得本科学籍后,申请学位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CET)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三、学位论文评审

所有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评审,评审不合格将无法申请学士学位。具体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要求详见《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评审的通知》

四、个人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填写个人信息时,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并仔细核实。先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经过学院初审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下列材料:

(一)《学位申请表》(在申请页面用A4纸双面打印);

(二)《基本信息登记表》(在申请页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三)网络教育、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二代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参加下列外语水平考试之一:

1. 符合使用《大学英语》B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在网上申请页面打印网络教育大学英语成绩单(限网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2. 符合使用《英语(二)》申请学位的学生,须提交考籍表(须加盖自考办公章)原件或学籍表复印件;

3. 符合使用学位外语证书申请学位的学生,须提交省(市/区)学位办颁发的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4. 符合使用PETS三级及以上证书申请学位的学生,须提交PETS证书复印件及PETS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

5. 符合使用 CET证书申请学位的学生,须提交CET证书复印件、CET考试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加盖教务处鲜章,在西南财经大学参考CET的学生由学院统一代为处理,并出具证明)。

(六)近期免冠两寸蓝底照片两张(纸质照片须是洗印照片,勿使用打印照片,须与电子版照片一致即同一底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上交。

五、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进入首页右上角“西财在线入口—学生事务办理—学位申请”(网上申请须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

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入学位申请网页,按页面引导依次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其它信息填写及证件上传(上传照片时,电子版照片文件名以身份证号命名,文件格式必须是.jpg格式,宽度240像素,高度320像素,文件大小≤200K))。本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移动电话等务必仔细填写,以便在必要时学院能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

(二)完成网上信息申报后,学院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学生须及时关注,初审未通过的须按页面提示信息在申请时限内修改,直至审核通过。初审通过的学生方可打印《基本信息登记表》、《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后面简称学位申请表)。《学位申请表》为正反两面,须按打印设置要求使用A4纸双面打印如图:

注意:《学位申请表》照片处须粘贴两寸蓝底照片,照片须是洗印照片,切勿使用打印照片,且必须与上传电子版照片一致即同一底片。不得有涂改痕迹,打印样表格式如下:

(三)PETS、CET证书网上查询方法

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进入“成绩查询”或“证书查询”,选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查询成绩单或合格证书。

六、学生提交个人纸质材料

(一)校外网教、成教学生请咨询所属学习中心或函授站(点);

(二)校本部网教、成教学生请于2023年10月26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用顺丰快递(不要寄同城)寄至: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西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励志楼110室,罗老师028-87352377。

七、站点上报材料

(一)核对、整理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并于2023年10月29日前寄至罗老师处,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西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励志楼110办公室;

(二)《西南财经大学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名单》(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发送电子版发至邮箱12521439@qq.com。

八、其它

学位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属站点相关老师,学校联系电话:4000810651,服务QQ: 800013499。

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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